有一天很認真的回顧自己的感情路
發現其實我不是一個不花心的人
是懶 外加有一個真~的~很不賴的男朋友陪在身邊
所有的人跟他一比 只會讓我皺眉頭外加一聲蛤~~~
雖然大家平平是學生 但是我的他就是比一般同年齡的男生讚
長相 沒他帥(雖然我是跟他交往後 才發現他真的很不錯)
身高 也不高(他身高沒破180 但是我身邊的男生真它媽的不高挑啊)
個性 幼稚加三級(一天到晚只想出去鬼混 都不肯陪陪女生)
不像他 一付就是成熟穩重又帥氣的樣子

不蓋你 居然有個同志想跟我搶他
雖然我也有同性的愛慕者
但是我知道 不管同性或異性
都是因為我的個性豪邁 才會想跟我在一起
不像他 內外兼修 是個入得廳堂下得廚房上得牙床的狠角色
而且他還會煮超好喝水果茶
會陪我洗衣服 幫忙修電器 跟我一起逛街 送我很想很想要的相機
願意千里迢迢從台中開車來我家接我回學校
不介意我跟其他男生出去吃飯唱歌
現在想想 他應該對自己超有自信吧!!
因為我知道 他是愛我的

會的事情 不計其數 願意為我作的事情 也不計其數
所有的事 都是以我為中心 以我為重
嚴格講起來 我是高攀他了
以他的條件 可以找到一個更好更可愛的女生
而不是我這個又懶惰又不可愛 脾氣又臭的人

經過一段和他分開後的傷心期 我重新遇到高中喜歡的他
就像陶喆的那首17歲
因為我早已變了 因為你早已變了 我也許不會愛上現在的你
是的 18歲的我是全心全意 肆無忌憚地愛著17歲的他
但是 30歲的我已經無法再像18歲一樣 那樣放肆的愛他了
我變了 我想他也變了 變成一個彼此再也不認識的陌生人
僅僅知道基本資料 姓名 手機號碼 that’s all.
自此之後 形同陌路 結束

就單純討論這兩段感情 我覺得冥冥之中有人在幫助我
因為那位”有人”知道 我和最初的他 其實一定是不得善終的
與其到最後 不歡而散 倒不如一開始就走”相見不如懷念”路線
他沒機會傷害我 我也不會因為受傷而反擊他
對彼此 留下的或許不盡然是好感
但提起對方 也沒有憎惡

我不知道 曾經是我男人的那個人對我有沒有怨恨或責難
可是我對他卻是感謝 懷念和遺憾
是他 讓我不致因為被男人拋棄 變成人盡可夫的壞女人
是他 讓我不會因為外來的誘惑 變成一年交365個男朋友的爛女人
是他 讓我知道 原來有人stand by me的時候 做起事來是這樣的無後顧之憂
唯一遺憾的是 我們分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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