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上星期六我和我家大A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警察先生看我ㄧ副平民老百姓的笨樣, 就推測我應該是個無辜的受害者, 問了一些基本資料和使用網路的問題後, 警察先生謹慎的關掉錄音機, 開始跟我聊起那幾天的事情, 我當然一五一十的說啦! 從受害者的來電到yahoo客服中心的處理, 警察伯伯終於開了尊口

警察伯伯: ㄟ~~~, 我相信你應該是無辜的啦!  因為那幾天的IP都是從大陸那邊的............
Aa二人組: (暗鬆一口氣)謝謝你相信我啦~~
警察伯伯: 可是!! 因為你們前一陣子有到香港去, 所以不知道檢察官會怎樣認定這件事...
Aa二人組: .......(問號滿天飛)?? 去香港不行嗎?!
警察伯伯: 因為港澳也算大陸那邊啊.....
Aa二人組:

後來想想也是, 很多人是沒有出入境紀錄的, 這種鐵定被當作無辜的受害者, 那像我們這種, 就要看看檢察官怎樣認定了.

事情也不知道算不算解決, 警察先生說, 如果檢察官判定不起訴這案件, 我之後也不需全省走透透, 只要拿不起訴書就ok了;如果檢察官覺得哪裡有疑問, 就會再傳喚我問細節, 再決定之後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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